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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海南省船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多次电话调解,成功化解1宗船员劳务纠纷。作为全国首家船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海南省船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于今年3月由海口海事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建立,为船员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工作全过程,积极推进回应型、服务型、主动型司法,变“坐堂审案”为“走”到群众身边化解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5月,海口海事法院联合琼海多部门在潭门镇设立海南省首家渔民渔企海事司法服务中心,为解决远洋渔业发展中涉渔民、渔企矛盾纠纷提供高效优质的多元解纷平台。随后,在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海事司法服务联络点,在琼海潭门港设立海洋生态修复和教育基地,延伸海事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完善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

据了解,海口海事法院深度拓展在线立案、在线诉讼、在线调解、跨域立案服务,优化执行立案流程,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实行一窗通办、一次办结。制定关于办理涉船员、渔民类案件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等制度,解决船员、渔民跨域立案机制不畅等问题。

同时,开启“云端”诉讼服务模式,为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的船员提供在线服务,实现船员不下船即可参与案件全流程,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海口海事法院切实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学好用好“浦江经验”,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坚持有信必复,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口海事法院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以行政和解化解矛盾纠纷,促成行政机关以和解方式一揽子审结4宗案件,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闲置30多年的码头项目得以快速重启开发。海口海事法院对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今年已向5个市县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海口海事法院还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签署共建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携手检察机关推动解决海洋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梳理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有效使用资金,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

在当事人的实体民事权利因超过诉讼时效无法通过正常诉讼程序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海口海事法院法官考虑当事人家庭困难的现实情况,避免机械办案,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促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海口海事法院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海警局等单位在禁渔期共同开展法治宣传进渔村活动,提升渔民守法意识。前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和“护苗”专项行动。在临高县新盈法庭和文昌清澜渔港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讲,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能动司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