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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有人在我这里一次性购买了170g的黄金金条,但是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之前有民警来做过反诈宣传,所以我怀疑对方通过买金条来洗钱……”近日,西溪派出所接到了辖区某黄金加工店的店主方某报警,而这一起警情,也牵出了一件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提供洗钱服务的刑事犯罪案件。5月1日,一名男子事先通过电话联系了黄金店店主方某,声称自己是替公司采购的,需要很多金条,问有没有金条卖。方某答复说有,但由于量较大,需要向同行拿货,于是方某便让该男子先付2000元定金。同时,该男子提出,金条的货款要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但令方某没想到的是,收到了对方银行卡转账的8万元货款后,自己的银行卡却莫名其妙被冻结了。
事情还要从犯罪嫌疑人小张的经历讲起。“小伙子,想不想赚钱,只要按要求到我说的金店买金条,放在我指定的地方就行,工资一月一结,按照总流水的2%-3%给你,平时还会给你点零花钱用用,这活干不干?”4月份,正在待业中的贵州小伙张某通过网游认识了一个网名叫“霸王龙”的男子,对方说要给他介绍一份工作,刚来杭州初来乍到的张某正好没找到工作,便询问了工作具体是做什么的。对方声称,跟着他干一个月就能买车,三个月能买房,原来,“霸王龙”是让张某以一万元人民币帮他收购他人银行卡。但张某并不是“小白”,他意识到对方所说的这个工作,与电信网络诈骗以及洗钱有关,所以当时拒绝了对方。隔了几天,小张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霸王龙”又时不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发来的消息劝说张某。于是最终张某答应,帮“霸王龙”做另一份“风险小一点”的工作——买金条。张某先通过电话与“霸王龙”指定的金店店主方某取得联系,同时全程用对方教的话术与方某交流,成功地取到了170克金条,并放到了对接人所说的地方——拱墅区某酒店停车场内。完成这一单后,张某以为任务已顺利完成,于是他按照“霸王龙”的指令,于5月8日再次去方某的金店,准备买500克黄金。没想到此时店老板却因为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情要张某赔钱,张某不同意,于是店主就拿张某的手机和“霸王龙”争吵了起来。店主选择报警,张某洗钱的事情就此暴露了。随后,张某被当场抓获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其上家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仍向店主方某购买170克黄金帮助其上家进行洗钱,共计8万元人民币,其中该笔8万元资金共涉及三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目前,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金店经营者,在遇到顾客购买大量黄金的时候,要注意留意购买人的银行卡与其身份证是否一致,并留意交易细节,切勿提供银行账号接受第三方转账汇款,以免误入电信网络诈骗的圈套,成为“洗钱”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