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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网络销售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3月15日,仁寿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15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行政指导会。

会议通报了当前药品网络销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责任履行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要求企业在经营中,必须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不得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国家规定禁止销售的药品,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

会议要求,各网络销售企业一是要认真学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做到账目清晰,票账物相符。三是加强线上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格实行“先方后药”流程,在主页面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说明书等信息,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处方不得重复使用。四是建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档案,按期做好报告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以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有效抓手,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全县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兰嘉利 周倩)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