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股份。
份的数量为 4,568,713 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2.23%,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5%;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 6 个月。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震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08 号)
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4,568,713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及《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的发行对
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 锁定期限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股数(股) 募集资金总额(元)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4.72 4,568,713 249,999,975.36
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
由 242,659,195 股增至 247,227,908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由 247,227,908 股变更至 247,227,935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568,713 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
售条件股份的 2.23%,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其中质押冻结
证券账户名称
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价值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转型机遇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优质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
富国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积极成长一年
管理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融泰
公司 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稳健策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金安均衡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趋势优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旭均衡混合 18,274 18,274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环保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富增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二组合 913,743 913,743 0
合计 4,568,713 4,568,713 0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本次股份变动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本比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
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441,287 17.17 -4,568,713 37,872,574 15.32
高管锁定股 37,872,574 15.32 0 37,872,574 15.32
首发后限售股 4,568,713 1.85 -4,568,713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786,648 82.83 +4,568,713 209,355,361 84.68
三、总股本 247,227,935 100.00 0 247,227,935 100.00
注: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为准。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参
与认购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截至本公告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
诺,除该承诺事项外,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
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震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震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震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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